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9-05-17 | 35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发布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6,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6,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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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今飞转债,债券代码:12805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6.80元/股,调整后“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6.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2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今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19-054)。

  六、咨询机构:公司投融资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仙华南街800号

  咨询联系人:何东挺/金丽斌

  咨询电话:0579-82239001

  传真电话:0579-8252334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