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碳核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全国碳市将统一度量衡
来源: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5-02-06 | 3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就“抓大放小”的尺度,哪些排放可以忽略不计,10项标准均未做出说明。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漆小玲对记者指出,一般是从数据获取难度和排放占比的经验估值来考虑,以广东试点行业指南的编制经验来看,不同行业忽略不计的排放占比大概在1%-3%之间。
   漆小玲认为,“不同行业的可比性很难把握,一个大机组1%的排放可能比一个厂10%的排放还大。”因此,如何统一尺度,在保证操作性的前提下,兼顾不同行业之间的公平是需要进一步去探索的问题。
   由于国家10个行业标准尚无来自实操层面的经验反馈,漆小玲认为,“国家标准的落地还需一个磨合期。”
   漆小玲以水泥行业为例指出,国家标准对工艺排放要求很全面,连原料碳酸盐分解过程中旁路放风粉尘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都计算在内。“从广东这边的企业情况来看,根本做不到,即使企业做出来,你都无法溯源数据的真实性。这些数据出来了,可能也会存在问题。”漆小玲如是说。
   中创碳投总经理唐人虎对记者表示,在企业经过一轮标准使用和数据上报后,可归纳来自一线的意见,对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订。同时,他认为,对企业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对不同行业标准统一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操作层面的数据和信息对于标准制定者而言至关重要,反之亦然,标准制定者对标准专业、精准地解读对企业而言同样重要。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气候与能源团队主管宋然平对记者表示,“中国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标准编制者很难给出覆盖所有情况的指引,这就需要一种系统性反馈和解答的机制。”
   宋然平解释,这种机制要对标准应用者提出的操作层面的问题给出官方的、权威的或具有一定效力的解答,并保证对同一个问题的回答是一致的。保证不同情况的企业能够得到对国家标准的一致解读,明确如何操作,这是保障企业实践一致性的关键所在。
   试点碳核算指南向国家标准过渡
   试点控排企业需要面临碳核算标准转换的挑战
   国家碳核算和报告指南对于非试点地区而言,是空白纸上的崭新画面,对于7个试点而言,则是对轮廓相似的图案,修改后的再呈现。
   7个试点中,除深圳和重庆外,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皆发布了具体行业的碳核算和报告指南。其中湖北省发布了11个行业指南,上海发布了9个,北京、天津和广东各发布了4个,共计32个,涉及电力和热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纺织、造纸、有色金属、玻璃、电解铝、汽车、航空、服务业等十余个行业,还包括一些划分更细致的子行业指南,如炼油和乙烯、合成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