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异味触动消费者神经 强制标准势在必行
来源:车质网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9-12-30 | 9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解决车内空气污染,“强制标准”出台势在必行

  当前,出于对汽车安全的重视,国内汽车企业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如何打造更加坚固耐撞的车身,从而获得优异的外部被动安全性能,而车内的安全尤其是空气质量的好坏却很容易被忽视。由于没有相关的强制性的标准作为监督依据,内饰选材的不规范几乎已经是行业普遍现象,也成为了一些汽车企业削减控制成本的突破口。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人们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关注度逐年提升,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行业的高度重视。不过,国内现阶段强制标准的缺失仍然是导致车内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因素。这方面,德、美、日、韩四大汽车生产国无疑要做的更好。日本汽车工业协会早在2005年便制定了《汽车室内VOC(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改善自主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中明确规定,所有的汽车室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含量,都必须符合日本厚生劳动省制定的国家室内居住环境标准。而在德国,汽车生产则由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中的质量管理中心(QMC)来进行严格的监管,根据德国环保署与德国汽车制造学会联合制定的《德国汽车车内环境标准》来执行,该标准不仅规定了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还要求汽车销售前必须经过有毒空气释放期。

  相比之下,国内目前仅有《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两大权威检测标准和方法。前者中虽然规定了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8种检测物质及其限值,但是作为推荐标准,并不能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提供符合标准的汽车产品,而2012年出台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被认为是最接近于强制标准的要求,但升级为强制标准并实施的时间表目前还未可知。

  基于上述现状,由国家生态环保部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建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车内环保专业委员会” (以下称专委会)于近日成立。专委会的成立,标志着车内环境治理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强制标准”的制定,不仅需要相关机构、行业专家以及媒体群策群力,更需要权衡整车生产企业、供应商以及消费者三方的利益,发达汽车生产国的做法是否可以借鉴?国内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方法如何修改完善?都是留给标准制定者考虑的问题。也只有尽快推动“强制标准”出台,才能从根本上降低车内空气污染,还消费者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车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