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年至今各国对中国铝制品的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铝业网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9-01-18 | 448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未锻轧铝和铝制品出口达到580万吨,铝出口较上年增加20.9%,创下纪录新高。虽然我国去年的铝出口创下可喜佳绩,但作为全球头号铝生产国,面对的国际形势愈加复杂和恶化,在激烈的竞争,很多国家对我国出口的“物美价廉”商品实施制裁,以遏制其对本土行业的冲击。

  2018年至今,仅就涉铝行业,我国就遭遇了10次反倾销调查,具体如下:

  1、阿根廷对我国铝合金轮毂反倾销终裁,征收反倾销税

  2018年1月5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2018年1-E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征收zui终反倾销税,税率为报关FOB价格的36.9%,有效期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7087090。

  2、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铝板产品双反案作出损害初裁

  2018年1月12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铝板产品双反案作出肯定性损害初裁,成员一致认为自中国进口铝板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将据此继续开展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预计将于2018年2月1日作出补贴调查初裁,4月17日作出倾销调查初裁。截止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均zui终裁定从中国进口的通用铝合金板产品损害了美国生产商的利益,将对中国通用铝合金板征收96.3%-176.2%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3、美公布对华铝箔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

  2018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铝箔(Aluminum Foil)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反倾销调查中,分别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48.64%和106.09%,分别税率企业倾销幅度为84.94%,并根据不利事实裁定其他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06.09%。反补贴调查中,分别裁定两家强制应诉企业补贴幅度为17.14%和19.98%,根据不利事实裁定两家退出应诉企业补贴幅度为80.97%,并裁定其他中国企业补贴幅度为18.56%。据美方统计,2016年我对美出口涉案产品3.89亿美元。该涉案产品主要归于美海关税则号7607.11.3000,7607.11.6000,7607.11.9030,7607.11.9060,7607.11.9090和 7607.19.6000项下。

  4、欧亚经济联盟对我铝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

  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8年3月2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汽车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该案是欧亚经济联盟自2015年以来发起的首起涉华反倾销案件。2019年1月10日作出zui终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轮毂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6%,涉案中方企业名单如下表。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70 500 1、8708 70 500 9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