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布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3)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
一是建立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关系。对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当年度达标值123%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50%的结转系数向后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3年。
二是降低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在核算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目标值时每辆低油耗车型按0.5辆计算。
(4)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
考虑到年产量/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汽车企业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等特点,结合未来此类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油耗下降潜力,《积分办法》延续了油耗积分适度宽松考核的优惠,并调整了对该类企业油耗下降比例的要求。
政策简评:
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逐年降低,预计2020年底完全退出。双积分政策将成为鼓励车企继续生产新能源车的接档政策,通过积分交易让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更加市场化。双积分政策还在完善之中,本次修改不仅引导了节能汽车的多元化发展,而且给车企的新能源积分考核和来源要求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对行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五、12部委联合发布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5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2部委联合发布了《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到2022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