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截至2021年11月12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不超过32,366.4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 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 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不超过21,664.2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支付的情况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测算,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基准利率3.85%计算,前述资金的使用可减少利息负担,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834.07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