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今飞凯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今飞凯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