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今年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与汽车投诉情况专题报告 新能源车问题“花样”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作者:CAW | 发布时间: 2023-05-15 | 15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合同相关问题:以多种理由加价提车

一些汽车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或订立合同后单方违约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的免责条款、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规定车企可单方不经通知随时修改、中断或终止某项服务,以及通过格式条款单方规定发生纠纷后由经营者所在地法院管辖等。二是违反约定延迟交车或模糊交车时间。如汽车销售人员在消费者购车时口头承诺较短交车时间,但随后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又故意不明确交车时间。还有一些新能源汽车厂商在购车合同中故意模糊交车时间。三是一些新能源汽车厂商在消费者支付定金后,未经充分告知和消费者同意,单方面修改双方已经签署的电子合同文本。四是强制捆绑或加价提车。一些汽车品牌4S店对热销车型捆绑“上牌费”“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甚至在消费者支付完全部价款后,又以芯片紧张、车价上涨为由,要求消费者加价才能提车。

配套问题:安装充电桩很困难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配套服务需求随之激增,相关配套服务不完善问题愈加凸显。特别是充电桩安装难,已成为阻碍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是充电桩安装难过小区物业关。一些小区物业以电容量不够、车位不足、无固定车位等为由拒绝为业主安装充电桩出具同意书,但同时又引进第三方充电桩公司在小区设置公共充电桩,业主充电需支付更高的费用。二是充电桩安装难过开发商关。一些新建小区开发商及其关联物业公司为售卖高价充电车位,以消防安全为由拒绝为已购买固定车位的业主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证明。三是公共充电桩建设数量不足。公共充电桩分布区域不平衡,部分地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桩覆盖面不够、建设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充电需求。四是充电桩运营维护不到位。部分充电桩运营公司缺乏足够的管理和运维能力,消费者充电时遭遇故障桩、无电桩等问题;一些公共停车场对燃油车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缺乏有效管理。

维修保养问题:车企退市让车主担忧售后

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如车辆经过多次维修但同样问题仍然存在或者旧问题未解决又出新问题。二是汽车维修过度保养或欺诈。一些4S店以不保养就无法享受保修为由变相威胁欺骗消费者过度保养。还有一些维修人员故意夸大车辆故障的严重性,增加本来不需要的维修项目。三是4S店转让,消费者权益受损。一些4S店经营者将店铺转让他人后,消费者预付项目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发生变化,甚至预付资金无法正常使用。四是车企倒闭退市,消费者车辆售后无保障,相关车辆的定期保养、售后维修以及原厂零配件服务等难以继续提供,车辆使用安全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