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工信部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9-04-04 | 372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工信部节函〔20197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电话:010-682053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325

  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2019年对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以及  电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及窑炉能效情况(重点核查电真空器件、电子陶瓷、磁性材料企业电子窑炉能效达标情况)进行行业全覆盖专项监察。
   (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以及相关电耗核算办法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8年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以及日产2000吨熟料以下的水泥企业。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按照《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以及《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