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车轮质量协会《章程》
来源: | 作者:CAW | 发布时间: 2022-10-19 | 48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会员单位每月免费获得3本《铝车轮》杂志,理事单位每月免费获得4本《铝车轮》杂志,副会长单位每月免费获得5本《铝车轮》杂志。取得六星级的理事和副会长单位,全年免费在杂志上刊登A4版壹页的宣传彩页,会员单位按照优惠价酌情收取费用。所有单位每年在会员大会期间都可以免费获得当年最新版的全国铝车轮企业分布地图;

(八)取得六星级的车轮生产企业产品经检测合格,协会免费授权在产品正面气门嘴边上标注CAW、贴上CAW质量认可标签,标注的位置、大小、模板等符合协会要求,配套企业参照车轮企业执行。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会员大会,连续二年无故不参加大会的单位视为自动退会;

(三)向协会反映情况,每年提供生产和销售的真实数据,分享技术和管理的经验资料;

(四)遵守本行业的有关规定,维护协会的整体合法利益;

(五)入会企业应按规定数目在每年入会月份足额交纳会费,如在规定时间内(即收费通知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仍不交纳会费的企业,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在协会内的相应资格,协会的期刊、网站上不再出现退会企业名单,同时《铝车轮》杂志停止寄送。对有分公司的集团企业,主要宣传媒体只出现集团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不出现;如果有特殊要求,需另外缴纳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会费。

(六)根据业务发展,协会对会员单位实行“六星级”滚动管理,每年会员大会期间为当年“六星级”会员单位授牌。争做“六星级”会员单位是各企业的义务,也是协会服务会员单位的目标,更是倡导“星级越高越光荣”的具体体现。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被协会除名的企业,协会要在媒体上公示。

 

第四章 理事会和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

第十四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一)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召集,会员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参加。

(二)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四) 选举和罢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五)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