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高精度地图数据策略与管理机制。制定安全可行的数据生产应用策略,建立用户申请——部委审批——地方监管的数据使用和更新机制。建议适时增设智能驾驶高精地图等专项资质,支持多主体联合攻关,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四)培育3-5家国资为主的国家级地图公司。鼓励、引导一批具有国资背景的整车厂、图商、物流及出行公司相互整合,形成业务互补的平台型国家级地图公司,使其进行自主技术研究与应用,数据资产接受自然资源部指导、监督。
(五)建立汽车数据质量国家过检平台。提供从标准定义、质量监控、重大问题及时告警等数据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对汽车数据的质量控制,驱动以监测问题为导向的持续改进,提高各车企数据质量。
《关于我国主流燃油车消费税改革的建议》
(一)建议将2.0L及以下排量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减半。
(二)建议将车辆购置税、汽车消费税合并,保留一个税种,并增加地方财政留成比例。
《关于完善SEP冲突解决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监管。建议建立对SEP运营平台的备案机制并予以监控,对于拥有SEP超出一定比例的专利池,应当进行反垄断备案。同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指南,限制、禁止利用SEP获得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出台SEP指导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建议出台SEP相关指导案例,作为各地方法院以及海外诉讼关于SEP许可费率的计算方式、计算基准以及对于FRAND原则定义等判决的参考依据,并完善关于禁令的司法规定,避免许可谈判过程中的专利劫持。
(三)规范SEP声明制度,建立SEP审查机制。建议建立SEP声明前的必要性及有效性的审查机制,并授权经过认证的第三方予以开展审查工作,以提高SEP的真实性比例。
《关于鼓励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车的建议》
(一)公务用车采购中国品牌新能源汽车。建议各部委牵头,在公务出行中,鼓励使用、采购中国品牌汽车,助力中国汽车品牌形象塑造。
(二)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建议完善新能源SUV、MPV等车型的公务车配备标准,上限18万元的配备标准提高至25万元,用外形尺寸及价格上限对车辆级别进行区隔。
(三)允许公务车采购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具备纯电汽车的优秀性能和低使用成本,同时又能解决里程焦虑问题,建议扩大用车单位采购范围,允许公务车选择混合动力汽车。
(四)公务用车放开对新能源SUV车型的限制。将SUV空间大、通过性强等优点充分利用在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上。